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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 境外上市最高补助300万元

  • 上传时间:2015-08-20 09:42  阅读次数:
  •        准备上市的宁波企业将迎政策红利!《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加快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印发,这意味着我市企业不管是挂牌上市,还是兼并重组都将获得更多的财政扶持。
      近年来,甬企逐鹿多层次资本市场,春潮涌动。目前,宁波境内外上市公司已达65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51家、境外上市公司已达14家,A股上市公司位居全国各大城市第9位;新三板挂牌企业34家,占到全省的五分之一。
      根据《意见》,我市争取三年内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总数达到150家以上。
      上市辅导备案后可获最高100万元补助
      事实上,在这次的政策出台前,宁波也在2011年发布过《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与2011年的政策相比,新的《意见》在对企业资金补助方面有了显著提高。
      为了鼓励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根据《意见》,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辅导备案后,就可以获得市政府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以前是补助50万元。
      另外,各县市区的补助力度也很大,比如鄞州区的企业如果在境内申报受理,还可以获得600万元的奖励,首发上市会再奖励600万元。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实现直接融资的,市政府按融资额1%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50万元。而个人持有新三板股派公司的股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持有期限等条件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25%或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境内外上市最高补助300万元
          不管是否能够通过审核,只要企业递交境内IPO申报材料并得到中国证监会或沪深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0万元,原来只补助100万元。
          而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市政府此次给予一次性补助的力度更大,原来只补助100万元,现在最高补助300万元。
          企业通过在市外买壳等方式实现上市并实现回归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还增加了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补助措施。根据此次的《意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新股、配股等实施股权再融资的,市政府按其融资额0.2%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30万元。
      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最高补助300万元
      为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兼并重组,强化龙头带动优势,此次《意见》还增一项新内容,即加大对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财政扶持。本市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对本市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兼并重组而导致成本增加的,在完成重组资产产权过户或工商变更登记后,市政府本级按重组所涉及资产增值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单家上市(挂牌)公司在本市区发生多次重组的,合并最高补助300万元。
       本市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对列入市政府帮扶名单的面临困难的潜力型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兼并重组的,按上述补助标准上浮50%兑现。
      本市优势企业借壳本市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比照此标准享受。
      被兼并重组的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按实际成本增加情况另行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