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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25条人才新政 打通各类人才成长发展通道

  • 上传时间:2015-08-14 09:51  阅读次数:
  •       8月13日上午,宁波“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正式发布并执行。从市委外宣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5年,我市市级人才发展工作将新增5亿元用于引才育才、推动人才创业创新等方面。例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士给予50%、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学费补贴。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人才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市人才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创新转型发展的更高要求,人才发展水平对宁波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支撑度还不够强。因此,制定出台人才新政策是落实“双驱动四治理”决策部署、推动我市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市人才事业更好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保持宁波人才政策持续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据了解,人才新政分五大方面25条,主要创新点体现在九个“首次”上:一是首次制定人才分类目录;二是首次实现新政加总规的融合;三是首次实现对各类人才全覆盖;四是首次对特急需人才给予政策扶持;五是首次建立了创业扶持的动态升级扩面机制;六是首次形成了海内海外人才引进的互补机制;七是首次构建了引育、发展、评价、服务、兑现为一体的人才工作链条;八是首次打破了一批政策落地的固有门槛;九是首次建立人才工作“一报告、一述职”制度。
         建立人才分类机制,打通各类人才成长发展通道
      “人才新政打破了原有按行业划分人才的模式,将人才分为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和民间优才8类,制定了人才分类目录,今后每2年动态调整一次,为各类人才成长发展打开通道。”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主任、新闻发言人张良才介绍说,“这次制定的人才分类目录,主要突出了‘新、全、实’。新是指涵盖各个层次,有助于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氛围;全就是比较全面,除了自然科学、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人才,将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创意、金融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人才尽可能纳入进来,做到宽领域、广覆盖;而实就是注重实际和实绩,突出宁波实际需求和人才实绩贡献,坚持补短板、引紧缺、重公认,每层次中列出的具体人才类别,主要包括入选人才工程、获得奖项、担任职务、取得成果等几个方面,力求一致公认。”
       升级引才育才大举措,引进集聚更多海内外高精尖缺人才
      同时,人才新政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升级引进培养举措,加快人才集聚步伐。大力集聚海内外顶尖人才,采取“1+1+1”方式,即1名顶尖人才+1个核心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项目资助。大力集聚城市发展紧缺急需人才,实施“泛3315计划”,对入选的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资助,入选的团队给予100-500万元资助,与引进海外和产业领域人才为主的“3315计划”互补,形成姊妹篇。加大外籍人才柔性引进,将海外工程师政策扩面到外籍设计师、规划师、咨询师、教授、研究员等高层次人才,给予引进单位一次性10-30万元的工薪补助。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现有人才经自主培养申报成为顶尖人才、特优人才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在培养周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士给予50%、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学费补贴;强化高技能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企事业单位科研、技术和管理人员参与国际创新合作交流和专业培训活动,实行更加灵活便利的出国审批制度。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
      突破科创企业成长周期瓶颈,更精准助推人才创业创新
      人才新政还针对不同层次、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人才的不同需求,提供更加精准的发展支持措施。如:对发展较快的人才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后续资助,对完成股权改造、新三板挂牌、实现上市的给予30-300万元的补助。以众筹模式建立首期2亿元的“才富”合作公社基金,定期开展对接活动;加快金融小镇、基金楼宇等建设,对无政府基金参与的创投机构投资创新型初创企业的,给予财政补贴;加快推进全市科技信贷风险池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人才项目的信贷融资支持。对人才创办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实行“三优先一鼓励”的政府采购扶持,全面落实面向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创客人才创业,择优选择一批创客人才项目,对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创新创业补助;实施民间人才“万人计划”,市县两级遴选1万名左右民间优才,其中遴选市级民间优才1000名左右,激励支持民间人才扎根基层创业创新。加快建设一批市场化主导的“千人计划”产业园专业园区、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人才项目海外孵化器、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等新型人才创业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以政策创新带动体制机制创新,释放人才发展活力
      此外,人才新政围绕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出了不少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举措,激活和释放人才活力。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方面,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经本单位同意,人事关系5年内保留在原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益可按最高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成立高层次人才创新港,对引进具有事业身份的科技人才或在国(境)外著名科研机构和高校工作的人才来甬创业创新期间可挂靠创新港,5年内保留事业身份。在人才使用评价机制方面,深化企业职称自主评价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以用人单位主导的“两个自主”、“两个直接”人才评价格局。在引才激励机制方面,强化中介的引才激励,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建立实施将各类人才荣誉奖励集成的“甬城英才”评选表彰制度。在工作保障机制方面,保障人才经费投入,今后5年市级人才发展专项投入新增5亿元,并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加大投入,健全多元化的人才投入体系;建立人才准入、作用发挥评价和升降级退出三项机制,实行人才黑名单联网,严格人才准入退出;通过制定政策的操作细则、实施过程严格问责,建立“一报告、一述职”制度,确保政策兑现落地。
      优化人才服务体系,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
      张良才表示,人才新政还进一步强化“妈妈式”服务,规范服务联盟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政务服务与市场化服务有机结合的服务新体系。完善助创专员制度,开展“双百助创行动”,市县两级选聘100名左右助创专员,为100个左右人才创业项目,实行“一对一”和组团式服务。新政面向人才推出了3H(Housing住房\Home家庭\Health健康)工程,让人才生活更加便捷舒适、创业创新更有信心。特别是在住房保障上,对新引进的顶尖、特优、领军、拔尖和高级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和15万元安家补助;对新引进的博士等高级人才3年内在甬首次购房的再给予15万元补贴,其他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标准从原购房总额的1%提高到2%,时间暂定为3年,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延长1年。对人才及其家属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以及享受健康医疗服务等,也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升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