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名城名都”建设,人才引领科学发展,在2017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期间举办宁波市第十九届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洽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
时间:9月23日(周六)8:00-15:00
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
规模:组织省内外企事业单位800家左右(其中省厅统一组织150家)。邀请全国及周边地区高校2018年毕业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部分紧缺专业本科生约9000人左右参会。
2.高端创新人才封闭式洽谈会
时间:9月23日(周六)8:00-15:00
地点: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
规模:拟组织50家单位参会,岗位年薪15万元以上;通过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参与提前做好人才邀约配对,拟定向邀请在职高层次人才300人参会。
3.高洽会异地分会活动
本次高洽会异地分会拟在西安、杭州两地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高洽会参会对象
1.参会单位
(1)全大市卫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国企、科研、金融等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
(2)我市重点企业、上市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单位等;
(3)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组织的省内其他地市的企事业单位;
(4)长三角区域其他企事业单位。
2.参会人才
(1)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2018年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部分符合宁波市紧缺急需专业要求的本科生;
(2)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在职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3)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在职4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才;
(4)符合相关专业(岗位)要求的全国在职45周岁以下技师、高级技工,5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人才;
(5)全国50周岁以下企业在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人事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设计师、总经济师;符合宁波紧缺岗位要求在大中型企业担任中层正职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人才;
(6)国家、省、市(地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省技术发明奖,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完成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创新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家发明专利有意来甬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海内外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
三、交通补贴
1.发放对象
(1)应邀参会的高校2018年毕业在读研究生和部分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由参会高校根据专业需求和分配名额统一报名(已参加“网上高洽会”注册和对接的高校研究生优先邀请参加“高洽会”并领取相应补助),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认正式参会人员,发给相应金额的交通补助;不在邀请范围的高校参会学生和不在正式参会名单中的参会学生不发交通补助,但欢迎前来参会;
(2)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在职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3)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在职4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人才(其中硕士研究生必须是2016年7月底以前毕业且工作满1年以上者);
(4)符合相关专业(岗位)要求的全国在职45周岁以下技师人才,或5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人才;
(5)全国50周岁以下企业在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人事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设计师、总经济师;符合宁波紧缺岗位要求在大中型企业担任中层正职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人才;
(6)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省技术发明奖,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完成人,地级以上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完成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创新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家发明专利有意来甬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海内外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
2.发放办法
(1)符合发放条件的参会2018年毕业在读研究生和部分知名院校紧缺专业本科生,由参会高校指定负责人带队,经现场统一验证签名后,一律采取集体领取的方式发放交通补助费;或经高校同意后,采取控补助总额不控参会人数以“打包”形式集体领取交通补助费;
(2)符合发放条件的全国在职副高及以上职务专业技术人才、硕士博士人才和技师、高级技师人才,持有效证书(原件)和相关材料,经验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窗口领取交通补助费;
(3)符合发放条件的全国在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人才,持有效证书(原件)和相关材料,经验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窗口领取交通补助费;
3.领取交通补贴验证需提供材料
应邀参会的在读学生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来甬交通票据。
参会的全国在职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位、职称和技能证书原件;(3)来甬交通票据;(4)个人简历。
参会的在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聘书、任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来甬交通票据; (4)个人简历。
参会的创新人才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华技能大奖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授权书等;(3)来甬交通票据; (4)个人简历。
4.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参会单位和宁波市设摊招聘单位参加开放式洽谈会免收摊位费;长三角其他城市参加封闭式洽谈会设摊单位按规定收取2000元/摊位;进场洽谈的各类人才免收入场费。
四、高洽会交通保障
宁波市区内有17、21、36、168、356、512、517、521、529、788、789、810、970路公交车通往宁波国际会展中心。9月23日,在地铁一号线海晏北路站-国际会展中心安排免费大巴往返接驳,以方便应聘人才赴会。
五、高洽会参会须知
1.招聘参展单位报名须知
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8日
(2)报名方式:为有效提升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招聘实效,前期通过“网上高洽会”平台吸引企事业单位注册开展对接,拟以“网上高洽会”注册预报名和区县(市)接收正式报名的形式组织。
1)凡申请设摊招聘高学历人才的用人单位,首先通过“网上高洽会对接平台”进行注册预报名。通过“对接平台”报送本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的岗位需求,将根据企业实力、岗位要求、薪资待遇等指标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设摊;
2)用人单位认真填写《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报名表》(附件1),各区县(市)属单位报当地人社部门;
3)各区县(市)根据市人社部门确定的参会单位数量要求在所辖区域内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待企业报名后根据“网上高洽会对接平台”上本辖区的单位名单进行甄选,未通过“对接平台”预报名的单位不予接收,汇总后以电子文档格式报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
4)市直、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含委托管理的省部属事业单位)参加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设摊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招聘公告须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备案;
5)市属和省(部)属单位在“网上高洽会对接平台”预报名成功后,直接以电子文档格式报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
6)为提升现场招聘实效,今年开放式洽谈会现场将对参会单位按单位性质、行业属性划分设置若干专区。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沈妙辉、王震杰、斯建潮
联系电话:0574-83867120、87117907、83867128
传真: 0574-87161339
E-mail: nbrcsc@163.net
高端创新人才封闭式洽谈会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8日。
(2)报名方式:
凡申请参加招聘的用人单位,填写《高端创新人才封闭式洽谈会报名表》(附件2)。
(3)报名要求:
1)企业岗位年薪需在15万以上;
2)单位总经理或分管人力资源副总亲自参会洽谈。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谢旭峰
联系电话:0574-87102086
E-mail:nbrc@nbrc.cn
2.布展须知
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
(1)每个招聘参展单位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午餐由组织方提供;
(2)每个展位招聘海报统一为90CM(宽)×120CM(高),必须由电脑喷绘制作,内容真实,要符合《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性别要求并要写明提供岗位的薪酬待遇;
(3)由于展位有限,参会单位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展位;
(4)各招聘单位请于9月22日下午13:00-17:00到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大会洽谈组现场服务处报到后布置招聘展位。
高端创新人才封闭式洽谈会
(1)每个招聘参展单位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其中1名为单位总经理或分管人力资源副总,午餐由组织方提供;
(2)每个招聘单位提供的招聘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性别要求并要写明提供岗位的薪酬待遇;
(3)由于房间有限,参会单位原则上只安排一个洽谈用房间;
(4)各招聘单位请于9月22日下午13:00-17:00到封闭式洽谈会举办地点报到。
六、相关要求
1.为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本次活动由市人力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单项活动的协办单位要指派专人配合。各地人社局、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参加,保证洽谈会圆满成功。
2.要积极引进人才、智力和技术项目。本次洽谈会前来应聘的人数多、层次高。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参会单位的发动组织工作,确保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单位参会招聘。
3.本次洽谈会规模大、档次高、人员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高洽会的顺利进行。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