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为促进宁波市液压气动密封件行业(以下简称液气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本协会会员企业自我约束,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的形象,特制定本倡议。
第一条:本倡议适用于宁波市范围内液气密行业的经营活动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第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经营,自觉维护行业和企业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不仅对员工进行诚信教育,企业家更应以身作则。
第四条:坚持产品质量标准,坚持质量第一方针,严禁制假仿冒、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企业不得生产、采购、销售不合格产品。不做虚假广告。
第五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六条:重合同、守信用,不拖欠货款和贷款,不恶意逃避债务。遵循国际和国内贸易规则,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第七条:鼓励自主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禁止伪造、仿冒商标,抵制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
第八条:在经营、销售、生产活动和产品售后服务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合法的市场竞争规则。实行价格自律,抵制压价倾销及不适当的联合限价行为,营造行业内部平等竞争的氛围。
第九条:公平竞争,倡导合作,不损害同行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十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员工分享发展成果,避免劳资纠纷。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挖其他企业人才。
第十一条:用诚信回报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和行业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本倡议有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之处,以国家的政策法规为准。
第十三条: 本倡议自宁波市液压气动密封件行业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