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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company news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工作的通知

  • 上传时间:2026-01-14 11:05  阅读次数:
  •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6〕3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快报

    (一)统计范围

    2023年-2025年认定的全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其中2025年认定的企业应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函名单为准。

    (二)填报要求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企业2025年度预估数据,汇总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表GQKB-01,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章后,于2026年1月19日前将扫描件与佐证材料发送至联系人处。

    二、统计年报

    (一)统计范围

    1.2023年-2025年认定的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由高新区单独组织统计),其中2025年认定的企业应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函名单为准。

    2.全市范围内已获批的6个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

    (二)填报要求

    1.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所辖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如实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及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表号:GQ-001、GQ-002、GQ-003、GQ-004、GQ-005),经校验提交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在线打印报表封面(带火炬水印),加盖企业公章和负责人签章后,将扫描件报送至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在线打印并提交如下材料:(1)所辖范围内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2)所辖范围内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3)对所辖范围内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4)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5)辖区内营业收入上2亿元的企业名单;(6)对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提交的报表封面扫描件依据名单进行整理分类;(7)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其他有必要说明或证明的情况,也需要一并提供佐证材料。

    3.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的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填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号:TSJD-01、TSJD-02),在线打印如下材料:(1)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带火炬水印);(2)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3)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4)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将上述统计年报相关电子版材料(一式一份),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至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高企与平台服务部。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应扛牢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强化数据审核核查和数据安全管理,规范第三方统计服务机构监管,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

    三、联系方式

    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方文心 0574-87910712

    邮箱:572186495@qq.com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3幢二楼大厅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