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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批鄞州区“四大精英”培养计划人才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上传时间:2022-08-25 14:30  阅读次数:
  • 为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能够带动我区各领域发展的本土中青年骨干人才队伍,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四大精英”培养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鄞政办发〔2019〕3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二批鄞州区“四大精英”培养计划人才选拔申报工作。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1.“智造精英”:培养人选在全区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中选拔;重点以数字经济发展为导向,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紧缺人才,按照特色产业人才培养需求,设立智能制造产业人才培养专项;在选拔过程中优先考虑各类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承担重大项目、课题的研究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从事过博士后研究的高端人才。


    2.“堇山精英”:培养人选在全区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中选拔;重点面向我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在选拔过程中优先考虑各类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承担重大项目、课题的研究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从事过博士后研究的高端人才,以及经组织选派赴对口支援地区工作1个月及以上且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3.“技能精英”:培养人选在全区企业从事一线操作的优秀技能人才中选拔,重点支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中作出较大贡献,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业绩突出,为单位和社会创造较高经济效益,在生产和工作一线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4.“服务业精英”:培养人选在全区现代服务业企业(国企除外)从事经营管理和技术的人才中选拔,重点扶持在金融保险、港航物流、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时尚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发展贡献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选拔条件


    1.基础条件:培养人选必须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治学态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潜心一线、刻苦钻研、不断进取;申报对象为2018年4月19日(区“人才新政”发布之日)起新引进或新取得成绩的人才(已入选原鄞州“青年英才培养工程”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2.专业条件:具体参见附件1。


    二、选拔程序


    1.企事业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信息公示,经所在镇(街道、园区)或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区人力社保局。


    2.区人力社保局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评审。


    3.第三方评审机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后(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形成评审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


    4.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评审报告进行会商、初定拟入选人员名单,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最终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培养管理


    (一)给予培养人选培养资助


    1.“智造精英”培养资助:给予第一层次培养人选20万元的经费资助,其中前三年给予一次性12万元资助,通过考核后给予后两年一次性8万元资助;给予第二层次培养人选10万元的经费资助,其中前三年给予一次性6万元资助,通过考核后给予后两年一次性4万元资助。

    对成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智造精英”(课题负责人)给予个人一次性20万元的资助;对成功申请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的“智造精英”(课题负责人)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堇山精英”“技能精英”“服务业精英”培养资助:

    给予第一层次培养人选15万元的经费资助,其中前三年给予一次性8万元资助,通过考核后给予后两年一次性7万元资助;给予第二层次培养人选8万元的经费资助,其中前三年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助,通过考核后给予后两年一次性3万元资助。


    3.培养经费的使用:培养资助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培养人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培训、进修、研修、考察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购置必要的图书、资料和出版学术著作等提高培养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所需的开支。培养人选所在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费管理办法,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


    (二)入选人才激励机制。对入选“计划”第一层次的人才,吸收参与全区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优先作为申报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奖励项目、各级人才培养工程以及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的推荐人选;重点申报评审和破格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入选人才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入选人才在工作业绩及在行业中的引领作用。在培养周期内对培养人选采取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情况作为“计划”人选调整的重要依据,具体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要求


    本次人才选拔须报送以下材料:


    1.根据所需申报的“四大精英”人才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附件2-附件5)纸质1份(附PDF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区级及以上学术组织担任的任职证明、各类荣誉获奖证明、科技成果鉴定材料、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材料、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的刊头、目录和首页复印件以及著作封面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附电子版)。


    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要求以A4纸印制,装订成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以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225号)。


    “智造精英”和“堇山精英”报送至509室,联系电话:89293248,联系人:殷夏云,邮箱:2500819438@qq.com ;


    “服务业精英”报送至505室,联系电话:89293246,联系人:陈蓓娜,邮箱:18439132@qq.com;


    “技能精英”报送至813室,联系电话:89293419,联系人:黄玺铭,479001745@qq.com。


    附件:1.鄞州区“四大精英”培养计划选拔专业条件

    2.《鄞州区“智造精英”人才选拔申报表》

    3.《鄞州区“堇山精英”人才选拔申报表》

    4.《鄞州区“服务业精英”人才选拔申报表》

    5.《鄞州区“技能精英”人才选拔申报表》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