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区经信局)》的通知(奉经信〔2021〕35号)文件要求,现就对持续在规模以上企业库的工业企业奖励,奖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0年度首次上规模的工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二、奖励政策
根据《实施细则(区经信局)》(奉经信〔2021〕35号)文件精神,按其上规次年起,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15%-30%(含)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30%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该条奖励执行三年至兑付结束。
三、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进行在线申报:
(1)奉化区持续在库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奖励申报表(附件1);
(2)税务报表: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3)统计报表:财务状况表(B203)。
于2022年3月4日前完成项目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网上受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材料需以原件清晰正面传送。
联系人:江姬青,联系电话:89294261。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