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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company news

转发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宁波市境外展会及线上模式开拓国际市场扶持资金的通知

  • 上传时间:2022-01-05 09:42  阅读次数:
  • 根据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即日起对我区企业参加2021年境外展会和线上模式开拓国际市场(第三方平台线上展会)项目补助进行线上申报,通知如下:


    一、支持标准


    线下展会展位费支持标准:


    (一)参加境外自办类展会的,展位费按不高于80%扶持,且单个标准展位最高扶持2.5万元。


    (二)通过我市组展单位参加境外重点类展会的,新兴市场展位费按不高于70%扶持,且单个标准展位最高扶持2万元;传统市场展位费按不高于60%扶持,且单个标准展位最高扶持1.5万元。

    通过其他途径参加境外重点类展会的,展位费按不高于50%扶持,且单个标准展位最高扶持1万元。


    (三)参加境外一般类展会(除目录以外的境外展会),展位费按不高于50%扶持,且单个标准展位最高扶持1万元。


    (四)对本年度新开展出口业务(有出口实绩)的企业,境外展位费扶持标准提高10%。

    以上展会单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算,非标准展位按标准展位面积折算,面积不足9平方米的按0.5个标准展位计算。每家企业同一展会参展最多按上述标准扶持2个标准展位(或18平方米光地)的展位费,单个企业年度展位费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线上展会支持标准:


    (一)以临展方式参加第三方平台线上展览的企业每家每平台支持不超过总费的50%,且每场最高不超过2500元,每平台最多支持两场。


    (二)对以年费方式参加第三方平台线上展览的企业每家每平台支持不超过总费用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00元。已申报年费支持的企业可以同时可申报以临展方式参展支持。每家企业全部线上展会支持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上述政策实际扶持标准根据年度预算安排规模视情同口径调整。


    、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到期网络自动关闭。受疫情影响企业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上报时间地址待定。


    申请扶持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曙区登记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三)申报境外展会参展扶持的企业须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四)已参加年度参展扶持资金支持范围内的展会,且实际支付展位费。展位费在相关费用单据中应单列,未单列的不予支持。


    (五)参加线上展会的年费形式的企业须在第三方平台上线运营,入住合同执行期须覆盖满一个整年,并且在申报年度内签署。


    四、申报程序


    1、企业首次申报的,应先登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zxkt.mofcom.gov.cn),点击“在线注册”,按提示逐项填写保存后,打印《企业注册登记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请于提交纸质材料的时候一式一份一起上交),网上注册完毕后打电话至55889138进行开通审核相关手续办理,审核完毕企业方可网上申报。非首次申报企业无需重新注册。


    2、 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完成网络注册的企业,登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zxkt.mofcom.gov.cn)点击“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申请”,填写《拨付申请表》并保存后,打印《拨付申请表》并签署单位负责人意见、盖印公章,连同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1)参展人员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须提供境外的出入境章)。采用电子签证等方式出入境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2)展位费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3)证明展位数量(面积)、金额的相关材料,包括组展单位或主办(承办)单位提供的参展价格清单或收费通知单或展位确认书等。如展位费发票中已标注展位数量(面积)的,此材料可免于提供


    4)受疫情影响,对我市外贸企业已支付境外展会展位费,线下实体展示线上洽谈对接的,在对线境外重点展会参展扶持政策时,可免于提供参展人员出境资料,但需提供展样品运输的证明资料,展位费继续给予补助。


    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通过拍照、扫描打印等方式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企业提供的发票和银行付汇凭证抬头均需与申报单位一致,对现金、个人支付的票据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每页加盖公章,材料不齐、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传真、快递等方式,受疫情影响具体报送时间地址待定。


    海曙区商务局联系人:王波电话:55889138

    海曙区商务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