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商标【2021】168号,详见附件)规定,请符合文件要求的商标品牌战备专项扶持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商会、协会或其他形式组织,按要求如实完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汇总成册,认真填报有关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表(向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商标专利科获取),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一并提交报请所在地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商标专利科(0574-62722436,17857803572)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