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中文|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广告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company news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慈溪市级工业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到期项目验收的通知

  • 上传时间:2021-01-23 15:31  阅读次数:
  • 根据《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慈科〔2017〕37号)和《慈溪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操作细则》(慈科〔2018〕6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慈溪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对2019年度慈溪市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附件一)进行中期检查;对2021年度到期的慈溪市级工业科技计划项目(附件二)进行验收。


    二、检查和验收内容


    中期检查内容:项目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技术、知识产权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


    项目验收内容:以项目申报书及合同文本规定的内容和指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成果应用效果、经济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管理等情况等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检查和验收方式


    中期检查:采用自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如实填写《慈溪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自查表》(附件三),一式两份盖章后上交至慈溪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科。


    市科技局将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该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结转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验收材料清单》(附件四)要求整理验收材料,一式一份上交至慈溪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科。


    验收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市科技局委托科技服务机构组织评审会,评审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评审成立验收专家组,由专家组对需要验收的项目进行评价,并出具验收意见。


    四、具体要求


    1、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要建立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将中期检查作为实施科技项目过程管理的有效手段,承担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法人责任,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督促相关人员如实、客观填报自查表。


    2、验收项目企业,在验收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市科技局要求,准备相关答辩资料,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3、中期自查表提交截止日期2021年2月28日,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未到期项目请于到期后3个月内提交。


    4、已到实施计划期限且已提交过延期申请,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请提交《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撤销)申请表》(附件五)。


    5、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科技帮扶企业的若干举措》(甬科办〔2020〕14号)文件精神,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科研项目,可以申请再延期一年验收,请提交《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六)。


    五、其他事项


    请各地归口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协助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督促企业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慈溪市科技局联系人:徐锡波

    联系电话: 89294649

    联系地址: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313室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