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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公告

  • 上传时间:2020-08-02 11:25  阅读次数:
  •      为大力吸引和集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镇海创业创新,建设“科创镇海”、打造“人才金港”,现将2020年下半年镇海区“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镇海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紧密结合“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镇海“122”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新材料、绿色石化、先进装备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智能家居家电(电子制造)等产业领域的团队和个人。


      二、申报类型与条件


      申报评审分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创业个人和创新个人四种类型:


      (一)创业团队


      领军型创业团队申报条件为:


      1.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8月1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8月1日后出生,下同)。


      2.带头人一般应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内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或具有自主创业经验,且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核心成员中技术人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他核心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关联性、互补性强,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4.创业团队(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2018年8月1日后来宁波创业或计划在宁波创业,创办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每名成员(自然人)均须持股,成员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5%。


      资本型创业团队申报条件为:


      1.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业内公认度较高,团队核心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关联性、互补性强,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4.创业团队(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2018年8月1日后来宁波且在镇海全职创办企业,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9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同时获风险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含资本公积金)。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每名成员均须持股。


      (二)创新团队


      1.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8月1日后出生)。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2018年8月1日后来宁波工作或计划来宁波工作。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引进后应全职在镇海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入选后,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视作自动放弃。


      3.创新团队应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成员关联性、互补性强;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能较大程度推动相关产业领域技术创新。


      4.依托的企事业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等,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创新团队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还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且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


      (三)创业个人


      1.应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内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此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或具有自主创业经验,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3.须为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4.应在2017年8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且在2020年10月9日前已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四)创新个人(含外裔创新个人)


      1.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此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掌握的核心技术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属于填补国内研究领域技术空白,能推动相关产业领域技术创新。


      3.依托镇海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且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创新个人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还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且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


      4.应在2019年8月1日后来宁波工作,申报时应已到岗或与依托单位签订意向工作合同并在半年内到岗,引进后须在镇海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入选后,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视作自动放弃。


      5.外裔创新个人申报条件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条件与创新个人基本相当,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8月1日后出生),引进后须在镇海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上述申报条件中,特别优秀的创业创新团队(个人)可视情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四项条件中破格一项。详细破格条件请垂询政策咨询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三、扶持政策


      (一)创业类项目扶持政策


      对入选“雄镇英才”计划的领军型创业团队,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资本型创业团队根据团队实际到位货币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投入资金含资本公积金)的30%予以立项,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对入选“雄镇英才”计划的创业个人,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由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领衔的创业项目,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在原基础上提升至120%;由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领衔且发展潜力较大的创业项目,创业启动资金补助在原基础上分别提升至200%、150%、120%,特别优秀的项目“一事一议”。


      同时,入选项目可享受基金支持、场地补贴、银行贷款贴息补助、上市奖励、发展激励奖励、动态升级等政策。扶持期满后经验收评估,具备较高成长性或发展潜力的,可优先给予10000平米以内生产和办公用房50%的租金补助、最高5000万元以内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和最高1000万元地方综合贡献奖励等扶持。


      (二)创新类项目扶持政策


      对入选“雄镇英才”计划的创新团队,根据项目预期成效,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人才资助经费;对入选“雄镇英才”计划的创新个人,给予60万元的人才资助经费。企业自主引进的人才入选“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创新团队A类、B类、C类以及创新个人的,3年内按照其承担项目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经费的50%分别给予用人单位累计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以及3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含对创新团队、创新个人资助经费),年度补助额低于10万元不予支持。


      (三)其他扶持政策


      入选项目可享受上级有关计划配套奖励、企业引才资助、市场化引才育才奖励等政策,相关人才可享受人才安居、子女就学、医疗保健、助创、法律和财务服务等配套服务政策。


      四、申报方式


      (一)一般程序。申报人须登陆“镇海区人才公共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zhrcfw.com/),根据项目申报类别详细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简易程序。符合特定条件的创业创新项目,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答辩环节或者尽职调查环节。详情请垂询政策咨询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单位:宁波市镇海区招商中心(招才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086—574—89287380


      政策咨询单位: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郑先生、方先生联系电话:0086—574—89389560、89389561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日